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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监督交底条件
1、在基础砖胎模施工前10个工作日内,建设(监理)单位向当地质监部门提交《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交底通知书》及《人防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及人员》。
2、会议参加人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和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地勘单位项目负责人。
3、首次监督交底时参建各方应提供以下材料。
建设单位 | ||
人防工程审核意见书 | 设计方案核查意见书 |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
施工单位 | ||
单位资质证书 |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 安全员上岗证书 |
施工合同 | 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 | 预算造价员上岗证书 |
人防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 专职质检员上岗证书 | 施工许可证 |
项目经理任命书 | 施工员上岗证书 | 安全专项方案 |
施工中标通知书 | 材料员上岗证书 | 边坡支护方案 |
降水排水方案 | 深基坑开挖方案 | |
监理单位 | ||
单位资质证书 | 监理细则 | 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监理合同 | 旁站监理方案 | 见证员资格证书 |
总监任命书 | 见证取样方案 | |
监理规划 | 项目总监资格证书 | |
勘察单位 | ||
单位资质证书 | 勘察合同 | 勘察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
设计单位 | ||
单位资质证书 | 图纸会审记录 | 结构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 |
设计合同 | 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 建筑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 |
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条件
1、人防工程主体结构土建施工已全部完成(含后浇带),所有管道、设备安装的预留、预埋件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完成,并已清理出来和进行了防锈处理。地面无建筑垃圾、无积水,干净整洁,主体不得进行修补和粉刷,有满足验收的照明条件;
2、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已组织勘察、设计、施工、人防工程专用设备企业对人防工程进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初验,且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出具《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3、已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人防工程主体结构砼防护性能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4、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资料、质量保证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资料以及施工、监理日记等资料应当齐全有效,并已分类整理。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内部无垃圾、积水,环境干净整洁,照明设施完善。
2、建设单位已组织勘察、设计、施工、人防工程专用设备企业对人防工程进行竣工初验,且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出具《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3、人防门均应安装到位,标牌标识清楚,做到启闭灵活,密闭性能良好,手柄转动灵活,加注黄油,门扇、门框油漆装饰到位;
4、人防工程专用设备质量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
5、人防主管部门或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6、人防工程标识标牌按《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标牌设置及制作规范图册》设置到位;
7、工程资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检测等资料)已按要求整理到位。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归档文件目录及审核标准
序号 | 文件编号 | 责任者 | 资料名称 | 审核标准 |
1 | 注册号 | 建设单位 | 江西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 原件 详见质量监督注册资料审核标准。 |
2 | 施工单位 | 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经理任命书及资格证书 | 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单位资质和人员:有效期内(开工至竣工验收)。 | |
3 | 监理单位 | 监理单位资质、总监任命书及资格证书,监理合同 | 复印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单位资质和人员:有效期内(开工至竣工验收); 合同:单独或应包含人防工程在内。 | |
4 | 当地人防办 | 人防工程审批文件 | 复印件,人防工程审批文件指《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它地下工程兼顾人民防空工程审批》或《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审批》。 | |
5 | 编号 | 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 | 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 原件 |
6 | 编号 | 相关单位 | 江西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 | 原件 |
7 | 注册号 | 监督机构 | 江西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方案 | 原件 各单位签字、盖章齐全。 |
8 | 相关单位 |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廉政纪律告知书 | 原件 建设单位签字 (2023年4月1日前报监工程用廉政测评表) | |
9 | 相关单位 |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交底申请、质量监督记录(监督交底)、人防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及人员表 | 原件 2015年10月1日后监督交底的工程,质保体系审查表和工程联系单改为人防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及人员。 | |
10 | 相关单位 | 质量监督记录(监督巡查)、整改回复及整改材料 | 原件 整改回复含质量行为回复和质量问题回复:表格格式要求标准,签字盖章齐全。 整改材料含整改方案,整改照片等,整改内容要求逐条对应,照片采用A4纸张清晰彩打并加以文字说明。 | |
11 | 编号 | 检测单位 | 人防主体结构防护功能性能检测报告 | 原件 (检测报告应出具检测结论,各项指标是否合格)。 |
12 | 相关单位 | 人防工程结构验收监督申请、质量监督记录(结构验收)、整改材料 | 原件 整改回复含质量行为回复和质量问题回复:表格格式要求标准,签字盖章齐全。 整改材料含整改方案,整改照片等,整改内容要求逐条对应,照片采用A4纸张清晰彩打并加以文字说明。 | |
13 | 相关单位 | 主要分部工程施工实体照片 | 原件 A4纸彩色清晰打印,每张两幅照片并加以文字说明(防水、底板、侧墙、顶板、防护设备预埋最少各两张,混凝土感观及管道预留预埋最少各四张)。 | |
14 | 编号 | 检测单位 | 人防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报告 | 原件 包括(人防门和战时通风防护设备的检测) 注意:设备应全数检测,检测报告检测设备数量应与设备合同清单、合格证数量一致。 |
15 | 相关单位 | 质量监督记录(设备安装或巡查)、整改回复及整改材料/(2017年前省级直管老工程由地级市质监站提供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小结) | 原件 整改回复含质量行为回复和质量问题回复:表格格式要求标准,签字盖章齐全。 整改材料含整改方案,整改照片等,整改内容要求逐条对应,照片采用A4纸张清晰彩打并加以文字说明。 | |
16 | 施工单位 | 施工单位质量竣工报告 | 原件 签字、单位公章、日期齐全。 | |
17 | 勘察单位 | 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 原件 签字、单位公章、日期齐全。 | |
18 | 设计单位 | 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 原件 签字、单位公章、日期齐全。 | |
19 | 监理单位 | 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 | 原件 签字、单位公章、日期齐全。 | |
20 | 相关单位 | 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 | 原件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系统》生成后签字盖章有效,内容不应手写,系统自动填写内容。下载后签字、盖单位公章、填写日期。 | |
21 | 相关单位 |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功能检测记录表 | 原件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系统》生成后签字盖章有效,内容不应手写,系统自动填写内容。下载后签字、盖单位公章、填写日期。 | |
22 | 建设单位 |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原件 签字、盖章、内容、日期齐全。 | |
23 | 相关单位 |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竣工监督验收申请、质量监督记录(竣工验收)、整改回复及整改材料 | 原件 整改回复含质量行为回复和质量问题回复:表格格式要求标准,签字盖章齐全。 整改材料含整改方案,整改照片等,整改内容要求逐条对应,照片采用A4纸张清晰彩打并加以文字说明。 | |
24 | 相关单位 | 人防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实体照片 | 原件 A4纸彩色清晰打印,每张两幅照片并加以文字说明(人防门、防爆地漏、战时风机、除尘器、过滤吸收器、密闭阀门、自动排气活门每个防护单元最少各两张,工程感观及人防标识标牌最少各四张)。 | |
25 | 防护设备企业全称 | 人防防护设备合格证或合格证汇总表 | 合格证为复印件,汇总表为原件(数量与型号应与合同及现场安装相一致)。 | |
26 | 防化设备企业全称 | 人防防化设备合格证 | 复印件 | |
27 | 相关单位 | 其他需要保存的资料、文件、图片等 | 原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供(如不良行为记录工程、停工工程、违规工程等相关资料)。 | |
28 | 监督机构 | 工程监督人员变化情况一览表 | 原件 由质量监督机构出具。 | |
29 | 相关单位 | 人防工程(建筑、结构、风、水、电)竣工战时平面图 | 原件 战时建筑平面图、结构墙体平面布置图、暖通战时平面图、给排水战时平面图、战时供电动力平面图。盖竣工图章,施工、监理单位签字齐全。 |
备注:建设单位办理人防工程质监报告后,到国动办审批窗口办理人防工程竣工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