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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窗口办事指南

一、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封填审批(包含限额内、限额以上)
申报材料:申请书
办理时限:3天
收费标准:就近按拆除、封填的建筑面积、防护等级和类别补建或按实际造价即每平方米1800元缴纳补偿费
收费依据:赣计费字[2002]1363号
法律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办事流程:受理→现场勘察→审核资料→审批→出件
 
二、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或开发利用审批
申报材料:人防工程现状和用途说明
办理时限:2天
收费标准:每平方米10元/月
收费依据:赣计费字[1994]121号
法律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办事流程: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受理→审批→出件
 
三、在人民防空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地下管线或修建地面设施审批
申报材料:1、发改委批准文件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2、经主管部门审核的施工图(民用建筑项目另行审批);3、提供有测量资质部门出具的项目与原人防工程关系实测图;4、设计单位出具的影响报告、处理方案。
办理时限:3天
收费标准:不收费
法律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办事流程:申请→审核资料→审批→出件
 
四、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审查
申报材料:1、规划文件;2、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3、设计方案;4、施工设计图。
办理时限:15天
收费标准:不收费
法律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资料(省人防质监站收取质量监督费6.3元/m2,定额测定费3.6元/m2,审图费5元/m2)→审批→出件
法律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五、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审批
申报材料:1、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报告);2、可行性研究报告;3、规划文件;4、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防空地下室申请审批表、申请书、承诺书、结建甲表)
办理时限:15天
收费标准:不收费
法律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资料(省人防质监站收取质量监督费6.3元/m2,定额测定费3.6元/m2,审图费5元/m2)→审批→出件
 
六、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
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书;3、防空地下室申请审批表;4、修建防空地下室承诺书;5、市本级建设项目联审联批表;6、经审查的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1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2经审批的结建甲表;3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图纸审查合格意见书)。
办理时限:15天
收费标准:不收费
法律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资料→审批→出件
 
七、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申报材料:1、申请书;2、市本级建设项目联审联批表;3、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批表;4、经审批的结建乙表5、地面10层以上(含10层)建筑首层平面施工图图纸一套。
办理时限: 2天
收费标准:9层以下按建筑总面积4%,10层以上(含10层)按建筑底层面积,1800元/平方米
收费依据:赣计费字[2002]1363号
法律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办事流程:城建窗口开交费单→财政窗口交费→审核资料→盖联审联批章
 
八、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审批
申报材料: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申请表、城建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物拆迁改造证明材料、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重建方案
办理时限:10天
法律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现场勘察→审核资料→审批→出件
 

                                                                                  

                                                                    二00七年六月四日                 


发布时间:2007年7月6日15:14
信息类别: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抚州市人防办
发 布 人:抚州市人防办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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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抚州市人防办 制作维护:抚州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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